4月21日—26日,我司董事長王富海出席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會議于26日閉幕并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的決定,加大了對為住房保障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責任單位的處罰力度,由《條例(修正草案)》規(guī)定的5萬元提高到10萬元。修改后的《條例》將在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實施。
我司董事長王富海出席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
時間:2011-04-29
4月21日—26日,我司董事長王富海出席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會議于26日閉幕并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的決定,加大了對為住房保障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責任單位的處罰力度,由《條例(修正草案)》規(guī)定的5萬元提高到10萬元。修改后的《條例》將在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實施。